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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障寄養家庭


【3.擔任寄養家庭需要什麼條件】

  • 照片說明文字
    ●  雙親家庭:
    (1). 居住在新竹縣,年齡在25歲以上:其中一方具有國民中學以上教育程度者。
    (2). 結婚2年以上相處和諧者。
    (3). 家長及共同生活之家屬品行端正、健康良好,無不良素行且無家庭暴力、兒童及少年虐待等危害兒少身心健康者。
    (4). 有固定收入足以維持家庭生活者。
    (5). 住所安全整潔,有足夠活動空間者。
    (6). 願意協助兒少接受療育及學習相關專業之能者。
     
    ●  單親家庭:
    (1). 居住在新竹縣,年齡在25歲以上:具有國民中學以上教育程度者。
    (2). 家長及共同生活之家屬品行端正、健康良好,無不良素行且無家庭暴力、兒童及少年虐待等危害兒少身心健康者。
    (3). 有固定收入足以維持家庭生活者。
    (4). 住所安全整潔,有足夠活動空間者。
    (5). 願意協助兒少接受療育及學習相關專業之能者。
     
    ●  專業家庭:
    (1). 年齡在25歲以上:具有高中以上教育程度者。曾任幼托園所教保(助理)人員、安置教養機構保育(助理人員、身心障礙者臨短托人員及身心障礙家托人員,有2年經驗、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,有2年以上社會工作實務經驗者。
    (2). 家長及共同生活之家屬品行端正、健康良好,無不良素行且無家庭暴力、兒童及少年虐待等危害兒少身心健康者。
    (3). 有固定收入足以維持家庭生活者。
    (4). 住所安全整潔,有足夠活動空間者。
    (5). 願意協助兒少接受療育及學習相關專業之能者。
     
    ■  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30分
    ■  聯絡電話:03-5101008 劉社工
    ■  聯絡信箱:c02808402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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